(2015年12月29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永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平顶山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