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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开展“五学”和“月讲座”活动安排的通知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机关素质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现就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五学”和“月讲座”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今年机关统一安排的法规学习任务,主要为宪法、监督法、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立法法和省人大实施监督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地方立法条例等。

  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结合所分管的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拟邀请平顶山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做专题辅导讲座。

  二、时间安排

  学习以自学为主。3、4月份学习立法法及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5、6月份学习地方组织法,7、8月份学习代表法及省实施办法,9月份学习选举法,10月份学习监督法及省人大实施办法,11月份学习宪法。

  3至11月份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讲座。

  三、组织领导

  机关学习工作由秘书长统筹协调。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组成的机关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计划的制定、邀请授课人员、组织学习效果的考试、学习心得体会评比观摩等工作。

  四、学习效果考试

  机关全体同志都应自觉参加学习,其中45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成立三个学习小组并进行检验学习成效的交流和研讨,每学完一部法律组织一次考试。

  学习小组成员每人都要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思考性文章,并拟于7月份、12月份进行交流发言,并在机关学习园地展出。

  为检验学习小组公文写作及公文格式学习掌握情况,提高机关年轻同志的电脑实际操作水平,今年将适时进行公文格式上机考试。

  五、几点要求

  1.各委室、学习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在积极参加机关统一组织学习的同时,自觉坚持好自学。学习小组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读书心得,并安排、组织和落实好本组同志的学习。

  2.要把开展“五学”和“月讲座”活动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选举任免工作职权结合起来,与改进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工作、强素质、上水平。

  3.机关学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集体学习和自学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学习出勤和学习成绩情况,做为确定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的重要参考。

  4.研究室和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人大网站、彩信和宣传版面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学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附件:1.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效果考试领导小组及优秀

  文章评选小组名单

  2.学习小组分组名单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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