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代表报到,25日上午开幕,29日上午闭幕,正式会期5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