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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三四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和重要工作,笔者结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认为抓好“三四二”,有助于提升地方人大执法检查的工作水平。

抓好“三个紧扣”为选好议题作准备

    紧扣大局。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召开主任会议和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委各类重要会议尤其是党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两会”期间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工作机构在深入基层调研时发现的问题。按照全市中心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安排,拟定执法检查议题。

    紧扣民生。地方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公布热线电话、网络信箱;要主动走进基层,向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面对面征集执法检查议题。笔者认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委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见》,也是充分收集群众监督议题的一个较好方式。

    紧扣协作。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前,上下级人大要加强沟通交流,按照既要独立又要协作的原则,选取相同或相近的议题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整体优势,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抓好“四个注重”改进方式方法

    注重“法律侧重点”。每部法律都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如果检查面面俱到,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必要从确定要检查的法律法规中,选取两三个社会关切的执法问题作为检查的侧重点,围绕侧重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注重“方式灵活”。检查方法既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调阅资料等常用手段,又要采取无陪同视察、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检查形式;既要组织集中检查,又要进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多角度、多侧面改进信息收集方式,全方位发现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注重“上下联动”。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检查方式。上下级人大围绕同一议题,统一部署、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有利于在全社会引起良好的连锁反应,推动问题得到解决落实。

    注重“过程公开”。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的过程,也是形成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双轮驱动效应的过程,这个过程能有效调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效果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的影响和功效。

抓好“两个强化”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审议质量。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要尽可能由分管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执法检查报告;“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要到会听取审议,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提前撰写发言提纲;要记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情况和发言次数,督促其积极发言,高质量发言;审议意见书要实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分管副主任、主任会议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审议质量。

    强化审议督办。经常委会主任签发后的审议意见书,要提交“一府两院”相关单位研究处理,报党委及有关部门参阅;相关单位在收到审议意见书三个月内,要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前,主任会议要听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方可列入常委会审议议程。必要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表决、作出决议,直至启动询问、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交办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由分管主任牵头,适时组织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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