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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    萍

同志们:

    4月14日,市委召开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陈建生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并分别与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各县(市、区)委书记和新城区、高新区党工委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分解、签字背书。市委要求: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检两院党组及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都要参照市委的做法,签订目标责任书。今天我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就是为了贯彻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的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起来、落实下去。4月14日,我向市委陈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今天会上,我和党组成员、各位副主任和分管委(室)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字背书是为了抓好责任落实,我们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就要一诺千金,带领大家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按责任目标任务传导压力、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市委书记陈建生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也从“抓带头带动、强化政治担当,抓纪律规矩、突出严管厚爱,抓统筹结合、彰显责任实效”3个方面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中央和省委、市委释放出的强烈信号,都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锻造坚强领导核心的坚定信心和勇气。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字面变化,敏锐地认识到: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做好,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情况通报显示,去年7月以来河南严肃追究并通报了900多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陈建生书记在讲话中也指出,我市先后对100多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这些警示教训,也需要引起市人大常委会每一位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定决心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要以上率下,必须担负起应有的政治责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是常委会党组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思想上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对表”,行动上主动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自觉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经常性工作,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作为常委会党组书记,将自觉履行正己范人之责,坚守“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工作原则,时时处处带头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坚持分层次经常性听取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各委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党员同志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问题。三是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成员,各委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报告重大问题,自觉接受监督,真心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忧党,遇到问题、碰到矛盾、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要纪挺法前,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强调,坚定执行。

    要坚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就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常委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纪律规矩,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一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坚决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也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立足“全面”这个基础,既要严肃政治纪律还要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要针对“关键少数”还要面向全体党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覆盖到人大各项工作、各级组织、每个党员。机关广大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服从组织决定,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三是坚持“从严”标准,常委会党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支持机关纪委对人大机关苗头性违纪问题,早抓早管,严抓严管,防范于未然,消灭于萌芽状态,为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

    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常委会党组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和捍卫党章党规党纪,把握好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与水平。一是去年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先后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办法通知等10多个文件,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得到了很好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常委会党组要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令下行,畅通无阻。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准则》《条例》学习好,把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用实际行动凸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三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的要求,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隐性变异,建立动态台账,对照台账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每位党员要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减少违纪存量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作出正确选择。四是要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以及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的常态工作,成为机关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经常性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从而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要与人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要与涉及重大民生的问题结合起来,要通过实施人大监督,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要大力倡树正确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指出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委会党组将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近几年来,我们选拔任用的县级、科级干部都严格按标准讲程序,没有一个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的,没有一个“带病提拔”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常委会党组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打造人大机关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让每一个想干事的人有位置有机会。

    四、抓统筹结合,努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人大工作一起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要抓好统筹协调。常委会党组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以“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的全局理念,坚持把人大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人事任免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把各自的具体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合,努力做到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取得成效上相得益彰。

    要落实重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还要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一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尤其是选工委要加大调研力度,以“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为警示,做好教育预防宣传工作,确保2017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二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我市正风反腐的七大任务之一,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比如,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大气防治、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攻坚等问题,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制定《平顶山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首个立法项目,市人大法制委、城管委、城工委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评估及法规实施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设计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首个地方性法规有特色、有水平、有质量,实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端。四是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今年我市县乡人大的重要工作。3月份,我和史正廉主任、严寄音主任分别带队,对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已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些需要抓好落实的重点工作也正在组织推动。接下来,我们还要继续组织调研督导,确保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要严肃责任落实。为了让问责成为常态,市委明确规定,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1起违纪问题的,对“一把手”给予批评教育;发生2起问题的,给予诫勉谈话;发生3起以上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机关党委和纪委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建责任主体,抓紧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常委会党组将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办法》,强化对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出现重大问题、严重失职的,要动真碰硬、严肃追究。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决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努力为加快转型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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