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平顶山市机动车停...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办深入...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郑东风同志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中原同志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毅然同志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魏跃杰同志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艳丽同志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武中立同志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东方同志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继扬同志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严凤香同志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祝建中同志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韩俊杰同志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马骏同志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杨卫国同志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西斌同志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窦士报同志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锋同志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红超同志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钦同志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秦蔚鸽同志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明同志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楚军荣同志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盛华平同志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大民同志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邢智慧同志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桂喜同志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新生同志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玉科同志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尹晓雯同志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董海勤同志审判员职务;

  杨宏民同志审判员职务;

  宋一平同志审判员职务;

  查国防同志审判员职务;

  胡全智同志审判员职务;

  岳黎利同志审判员职务;

  邵天智同志审判员职务。

  任命:

  赵学军同志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楚军荣同志任立案二庭庭长;

  宋红超同志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严凤香同志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继扬同志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侯晓宏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祝建中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艳丽同志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马伟明同志任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魏艳丽同志任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窦士报同志任立案一庭副庭长;

  郭志学同志任立案一庭副庭长;

  周官卿同志任立案一庭副庭长;

  宋红彦同志任立案二庭副庭长;

  郭滨同志任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丰奇同志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文钦同志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秦蔚鸽同志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邢智慧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军伟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国锋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国会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盛华平同志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尹晓雯同志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益同志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泰东同志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