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组干〔2016〕5号、〔2016〕74号文,按照《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现提请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免去:
邵志怀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德怀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