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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20166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以来,市十届人大代表出缺4名(调离2名,辞职2名)。

一、调离2

市十届人大代表魏光林、张明,因工作需要,已调离平顶山行政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魏光林、张明的市十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二、辞职2

市十届人大代表郑理,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书面提出辞去市十届人大代表职务。2016525日,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郑理辞去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市十届人大代表王宏希,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书面提出辞去市十届人大代表职务。2016527日,湛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王宏希辞去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魏光林、张明、郑理、王宏希的市十届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现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并公告。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魏光林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并公告。

魏光林、张明、郑理、王宏希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18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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