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及中共平顶山市委平文[2016]112号、131号、132号、133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组干[2016]151号文件提名,现提请任命:
杨四震为平顶山市农业局局长;
高国闯为平顶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贾小平为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免去:
冯建伟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斌献平顶山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杨杰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