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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四震等6人行政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及中共平顶山市委平文[2016]112号、131号、132号、133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组干[2016]151号文件提名,现提请任命:

  杨四震为平顶山市农业局局长;

  高国闯为平顶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贾小平为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免去:

  冯建伟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斌献平顶山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杨杰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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