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永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顶山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恩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平顶山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