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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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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

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宝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借鉴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成功经验,尝试运用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丰富监督工作内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认真选题

    县人大常委会把涉及全县整体发展的关键节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选题重点。2016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定为专题询问的议题。

    二、充分准备

    为了保证询问效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2个调研组,由分管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开展了视察调研活动。对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要求县人社局提供近3年贷款

    人员名单,从中随机挑选150名,委托县统计局社会调查机构对政策宣传、办理流程、贷款使用去向、投资综合收益等情况进行电话访问,同时利用县工商、税务部门信息平台核对有关情况。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要求县国土部门汇总提供已收储、供地的所有地宗明细情况,并绘制地标位置坐落示意图;同时,通过规划部门了解城镇规划区情况,通过发改部门和县三园三区了解已供地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通过税务部门了解用地项目征税,特别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情况。通过对全县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在组织专题询问之前,对有关问题实现了深层次了解。在此基础上,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进一步的调研活动,每人就每个议题分别拟定不少于2条问题,以备在询问过程中提出。询问的问题除涉及政策咨询方面的内容外,会前不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同时,安排国税、地税、规划、监察、审计、公安经侦、检察院反渎等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事先了解情况,从履行本单位、部门管理监督职责的角度,做好在人大常委会上就询问议题发言的准备。

    三、周密组织

    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筹备,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门会议对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上,要求分管的2名政府分管领导和所有政府组成部门及三园三区、国税、地税、检察院反渎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两项询问议题先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会场中心设回答席,人社、国土两个部门负责人首先受县政府委托作工作报告,然后作为主回答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的问题涉及范围广,且具体深入,部门负责人遇到不能圆满答复的问题,可由本部门分管副职代为答复或补充答复;分管副职也不能答复的,可由业务股长直至具体经办人员答复,力求现场解答清楚。询问过程中,涉及到人社、国土以外的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作延伸询问,列席会议的有关负责人员当即作出解释答复。会上,国税、地税、监察、审计、公安经侦、检察院反渎等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也分别做了发言,通报相关情况并就违法占地、税收征管不到位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就建立相关工作协作机制提出了意见。会议对县政府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两项工作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四、督促整改

    根据专题询问中发现、指出的问题和审议讨论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就有关情况向县委做了汇报,得到了县委的重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县政府及人社、国土等部门完善了有关工作机制,堵塞了工作漏洞,纠正了存在的问题,促使这两项工作得到了规范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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