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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10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海奎

市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就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公诉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司法改革新要求,坚持“遵循规律、规范司法、服务大局、务实发展”的工作思路,有力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狠抓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整体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公诉工作2015年居全省第二,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20142015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62513071人,审结885611605人,其中,决定起诉855711221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262323人。提出刑事抗诉119187人,法院改判78124人。纠正漏诉有判决结果的338528人。

  (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公诉工作第一要务。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维稳压力较大的现状,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涉枪涉毒、“盗抢骗”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620704人,“两抢一盗”侵财犯罪案件7711005人,毒品犯罪案件110182人。如,鲁山县“5·20”重特大故意杀人案发案后,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惩治影响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专项工作。共受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39476人,起诉150251人。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商议对策,引导侦查;及时向市政法委、处非办、信访办、维稳办及省检察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研判维稳风险,争取指导支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清涉案款物的权属性质及去向,督促公安机关追缴涉案款物,积极挽回损失。同时,注重释法说理,加强心理疏导,及时掌握被害人的诉求核心点及心态变化,表明惩治此类经济犯罪的立场和决心,赢得被害人的理解和信任。

  积极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力度。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25185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1135人。如,叶县检察院办理的李干卿等6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犯罪嫌疑人销售未加碘食盐40余吨,社会反响较大,该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办理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20人,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维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十条意见》《关于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意见》,完善刑事判决同步审查机制,形成了诉前汇报、诉判沟通、判后监督的侦捕诉判一体化工作模式。同时,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积案清理的督导,确保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高效办理。2013年以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74396人,起诉216310人。经中央纪委、省纪委移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原行长许涛、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洛阳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谭建忠、南阳市委原副书记陈光杰等8起厅级干部犯罪案件,收到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司法理念,加强未成年人权益法律保护、传统文化和德育教育,努力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方法。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细则》《未成年被告人圆桌审判意见》,探索建立“1+5”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立体观护帮教体系,帮教基地被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在全省率先出台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机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跨省异地帮教案件。《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亚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分别作出批示。推出“桂芳童话”儿童安全教育模式,“桂芳童话”宣讲课入选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团20名成员之一。

  (二)加强机制建设,提升监督水平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一是实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接到侦查机关的案件通报后,公诉部门及时指派业务骨干介入案件,通过参与现场勘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讨论等方式,对侦查取证的范围、方向及规范性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实现无缝衔接。二是以“指导有力、措施得力、监督加力、说理给力”为标准,全力推进久押不决死刑案件的消化处理,7起久押不决死刑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受到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三是通过采用常态化质量评查、案件点评通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导等方式,强化对基层检察院的督导。同时,加强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释法说理和协调沟通,慎用二次退补,严把案件质量。

  完善对“另案处理”人员的监督机制,强化侦查监督。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要求,采取“建库备档、排查通报、一案一评”措施,对另案处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建立完善个案台账、案中审查监督、深挖漏罪漏犯、定期通报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力度,追诉漏犯的数量和质量均位于全省前列。如,鲁山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孙某某贩卖毒品案时,发现邢某某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通过追诉,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完善“三审查三询问”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工作中,坚持“三审查三询问”工作机制,积极拓宽抗诉线索发现渠道,提升刑事审判监督效果。通过列席审委会或者旁听二审开庭审理等方式,准确表达抗诉理由,强化抗诉主张在审判委员会的影响力,建立审判监督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汝州市检察院审查徐其祥故意杀人(未遂)案时发现,被告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大,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量刑畸轻。提出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三)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

  以“百千行”为载体,全面推进“四进”法制宣传活动。制定“送法进农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方案,以“文明校园·检察行”、“平安农村·检察行”、“和谐社区·检察行”、“法制企业·检察行”为主题,送法进校园1000余所、送法进农村300余个、送法进企业250余家、送法进社区260余个,受教育总人数近60万人,受邀参加观摩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600余名。组成“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巡回宣讲后,受邀走进三门峡、济源、南阳、信阳、驻马店等地进行巡回宣讲,受教育学生6000余人,深受当地在校师生欢迎,省检察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以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2015年以来,我们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以开展“规范司法年”活动为抓手,通过条线联动、组织考试、汇编文件、规范管辖、开展观摩庭及瑕疵案件巡回讲评、举办主题演讲比赛等创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20163月,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在《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对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予以肯定。

  积极探索诉讼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为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全面监督,结合工作实践,制定《“诉讼大联动监督新常态”十条规定》,配套建立案件信息共享、集中讨论、上下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促进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优化组合,消除“单线”监督模式带来的监督盲区,实现“三大”诉讼活动监督新常态。2014年以来,公诉部门向民行部门移送办案线索22件,民行部门开展违法调查后提出抗诉2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79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四)狠抓监督管理,打造过硬队伍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重大工作部 署、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认真执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召开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介绍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20157月,市检察院邀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法学专家、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媒体记者等30余人,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听取律师意见工作。

  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改“四风”、“不严不实”和公诉干警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学习廉政准则,深刻剖析李春长案件、赵作海错案,教育引导公诉干警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一是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建立河南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从全市公诉队伍中高标准选拔公诉人才,5名干警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建立全市公诉人才库,对公诉岗位上的省、市级优秀公诉人才集中建档,尝试在全市统一调配出庭公诉力量,确保办案质量和出庭效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业务竞赛、理论研讨等方式,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及时更新公诉人知识结构。全市先后有1个单位荣获全国优秀公诉团队,3个单位荣获全省优秀公诉团队;2名干警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9名干警荣获河南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称号,4名干警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组织观摩示范庭、重大疑难案件论辩会、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形式,不断提高公诉人员实战能力。20163月,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疑难重死刑案件观摩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部分地市检察院观摩评议,收到较好效果。市检察院选择两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举办重大疑难案件论辩会,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件辩护人观摩论辩会并给予充分肯定。

  二、全市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人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参与社会治理,以及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干警缺乏知识储备和思想准备,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在案件审查、出庭指控犯罪及舆情应对方面,与庭审实质化标准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三是少数干警精神不够振奋,“懒庸散软”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公诉案件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通过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发现案卷装订和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和案件定性以及程序等方面还存在瑕疵问题。五是诉讼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监督方式和手段老化,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诉讼进度。六是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了公诉部门不少新职能新任务,案多人少现象在全市检察机关比较突出。以市检察院为例,目前共有公诉干警20名,平均每年受理案件1500余件,人均办案70余件,干警压力较大。

  三、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在视察调研后所提的意见建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要求,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从严打击暴恐、黑恶、邪教和“黄赌毒”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系列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途径,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合拍共振。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办案质量是公诉工作永恒的主题。始终把确保办案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盯业务关键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避免冤假错案,减少瑕疵案件,多办精品案件。一是把握案件质量和效率。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要求,结合案件特点建立不同的办案模式,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能,实现小案办快办好、大案办精办细,确保整体办案质效。二是做到严格把关、积极把关。坚持标准、守住底线,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侦查终结前会商等机制,及早及时帮助收集完善、补充固定证据。强化退补说理,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详细列明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并讲明必要性。坚持定期综合分析通报,对移送起诉质量不高、取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改进工作。三是强化直接办案与督促指导。严格落实省检察院下发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实现业务指导方式由“按我说的办”向“按我做的办”转变。同时,对于类型化、普遍性问题,市检察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指导意见,统一政策把握和法律适用,确保类案处理协调一致。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转变监督理念,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效果。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充分利用调查权、补充侦查权,形成以公诉权为中心的审查起诉模式,保证案件质量。强化审判监督,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快诉快审机制,监督法院按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彻底解决职务犯罪办案周期长、季节性判决等问题,完善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有效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强化监督制约,打造过硬公诉队伍。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落实。针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批转或关注的案件,指定专人快审快结,及时汇报,做到“案案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解决公诉干警作风不实、司法不规范等问题。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开展公诉基本技能培训和业务骨干高端业务技能培训,注重内部挖潜,提升干警实战水平。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答疑说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意识,树立良好公诉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新形势下,公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坚持“团结、廉洁、实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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