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组干〔2016〕153、175号文件,按照《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现提请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免去:
张银龙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牛继庆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