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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  周  斌

20171220日)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来,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天的会议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了深入研究,做了充分准备。总的感到,这次会议有两个特点:一是时间选的好。在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闭幕之后召开,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新的决策部署,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前进方向;二是组织形式好。会议有形势分析,有问题查摆,有经验交流,有利于我们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更好地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开创新局面、谋写新篇章。随后李萍同志还要对全市人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重要阐述、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强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强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强调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专门委员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等等。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是我们在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级人大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务实履职,体现人大新作为、展示人大新形象。

    一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最高的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跟随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跟着党中央令旗走。坚持人大决定与党委决策相一致,通过法定程序保障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将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不断提高人大选举任免干部的公信力。

    二要注重保持“一线状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推进民主政治、促进依法治国和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人大工作不仅是“一线”,有时还是“火线”。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决策部署,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在工作上保持一线作为,在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与党委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同频共振,齐心协力把全市工作做好。

    三要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全市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要求,拉高标杆,创新举措,站在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的新高度,选择好重大事项决定角度,掌握好工作监督尺度,把握好任免监督力度,坚持好民生推进宽度,通过“全方位人大监督”“全过程人大服务”,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全市重返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四要不断彰显“地方特色”。一方面,要彰显代表工作特色,在代表履职方式上求创新,履职机制上出亮点,履职载体上创特色。明年是市人大换届之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质量关”,严把选举“组织关”“监督关”。另一方面,要彰显立法工作特色,立足平顶山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研究清楚我市需要立什么法、能够立什么法,科学确立立法项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县乡人大要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的意见建议。

    五要着力锤炼“过硬作风”。只有硬作风才能打硬仗、打胜仗。全市各级人大要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着力整治“懒”“庸”“推”“慢”“浮”等问题,大力弘扬敢担当、重实干的作风,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信心决心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县乡党委、人大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得到新加强。各级党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二是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取得新进展。县乡人大会议更加规范,通过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会议质量明显提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国企改革、转型发展等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有力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审议、决定、监督机制进行了规范和细化;普遍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实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依法行使任免权,建立落实人选情况介绍、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是代表工作取得新进步。普遍设立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代表工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建立了“双联系”制度,强化了代表履职管理。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对代表进行任前和届中培训,完善对代表的建档、述职、考核等监督机制,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是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取得新突破。各县(市、区)普遍增加了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名额,充实了一批专业性人才,提高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县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了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各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部分乡镇还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辛勤工作在人大岗位上的同志们和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各级人大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谋划工作、推进工作,更好地承担起国家权力机关的使命职责。

    一要充分发挥县乡人大的职能作用。中央和省委要求,县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乡镇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大会。我们要依法完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乡镇人大议事规则,从时间确定、会议内容、会议审议形式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不断改进会议组织工作,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职能。要着力提高县乡人大会议的质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营造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坚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把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三要提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和省委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把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抓好落实。县乡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县乡两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要认真落实好年度清单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着力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人大决议决定一旦作出,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决议决定有效落实,维护人大决定权的权威。

    四要认真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国家机关选拔德才兼备领导干部的重要关口,是党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县乡人大要把握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县乡党委要严格依法办事,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考虑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和研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尊重人大选举、表决结果。

    五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是基层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问题,也是中央、省委和市委着力解决的问题。近两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文件和法律规定,在完善县乡人大组织机构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绝大部分县级人大还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已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县级人大,机构还没有得到批准,机关编制紧张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对县级而言,要进一步规范县级人大机构编制,设立法制、财政经济预算等专门委员会,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尽快落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大工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的要求,切实解决县级人大常委会编制紧张、人员短缺、“一委一人”等问题。对乡镇(街道)而言,要进一步规范设立专职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人口较多、地域面积较大的乡镇要设立专职副主席,抓紧把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确保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努力成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我们要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更直接、更广泛、更密切的独特优势,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建设代表联络机构、支持代表直接联系选民、建立代表接待日、人大代表进社区等好做法,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要督促代表积极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

    一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人大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和推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把人大干部的培养、任用和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好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要真正履行好职责,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县乡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以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人大工作。要引导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好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要更好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两院”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机构编制、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等问题的研究,联合制定细化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的具体办法,以便于基层操作。宣传战线要把宪法法律知识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努力形成支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开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为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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