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平顶山市机动车停...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办深入...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江西修水:四大抓手做实人大监督

    江西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修水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优化选题、深化调研、活化审议、强化督办的“四化”原则,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效发挥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一、在拓展监督领域上下功夫,注重监督选题的精准性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遵循“选择好角度、把握好尺度、拿捏好力度”的原则,紧跟上级部署、紧贴本地实际、紧盯民生热点,认真制定一届五年的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相应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既做到与中心工作保持协调一致,又有效反映民意,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赶超跨越发展。近年来,重点围绕“四个聚焦”优选议题、强化监督。一是聚焦发展主线。紧紧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先后组织对全县“决战工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情况开展了视察调研和监督检查。二是聚焦生态建设。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就饮用水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等多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三是聚焦改善民生。仅在社会保障方面,先后组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等多项工作进行了监督;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老大难”问题,开展了专项工作监督。四是聚焦司法公正。重点围绕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以及县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民事案件执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开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二、在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按照“调查研究‘耳风长’、查找问题‘眼力准’、审议发言‘嘴巴辣’”的要求,规范和细化了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做到“议题调研显精度、发现问题求深度、审议发言有高度、督办整改强力度”。一是深化调研。围绕监督议题,舍得在调研上花时间、下气力,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准备;注重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搞透、把建议提实,确保在审议监督的时候讲真话,保证每一项监督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二是活化审议。审议讨论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踊跃、气氛热烈,愿讲话、敢讲话,会讲话、讲真话。审议做到成绩讲够、问题讲透、建议提准。三是强化督办。对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及时印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会后沟通跟进,督促落实到位,限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跟踪问效、一抓到底。

    三、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坚持监督力度的坚韧性

    统筹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采用刚性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使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做细工作评议。开展了“人民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的评选活动,有效督促被评议部门改进工作。评议过程中,打破常规“开门搞评议”,以较真的姿态、务实的作风、红脸的担当对待评议工作,认真梳理被评议单位的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县乡人大代表、基层干部、被评议单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对意见集中的敏感问题,还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实打实。二是做精预算审查监督。积极推行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实行预算审查单位、预算审查过程和预算审查内容全覆盖,做到在扩大审查监督的范围上使真劲、在加大审查监督的深度上下真功、在提高审查监督的实效上出真力。在具体审查过程中,提出了“科目编制细化到位、合法收入组织到位、个人合理支出部分保障到位、‘三公经费’核减到位、专项资金管控到位、监督审查执行到位、应急追加沟通到位”的“七到位”要求,同时,强化对专项资金、政府性融资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查监督;注重发挥审计在预算审查工作中的作用,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部门认真整改,限期报告。三是做实代表建议办理。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实行了对建议质量严格把关、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办理、办理结果双重评价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意见做好跟踪督办,实行滚动办理,有效促进落实率的提高,切实做到了代表精心用心提建议、政府真情真心抓办理、人大求实求效强督办的良性互动。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突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履职考核,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一是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意识。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规范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始终把“克服惰性、增添激情,盯住热点、营造亮点,追求到位、防止错位,体现担当、避免失当,为民代言、不乱放言”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使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有正义感、责任心、亲民心,工作中敢监督、讲真话、勇担当。二是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坚持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旁听法院庭审等制度,让代表更多地了解、参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在人大监督工作中不做旁观者、不当老好人、不当“和事佬”,敢于“挑刺”。同时,在全体人大代表中开展“八带头、当八员”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新时期人大代表的履职风尚和氛围,引导全体代表当好社情民意的听诊器、科学发展的宣传队、破解难题的促进派、项目建设的生力军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三是增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激情与活力。着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机关干部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做到“脑瓜子灵光、嘴巴子阳光、笔杆子流畅”,善思会说能写,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开明和谐、敢于创新、善于监督、充满活力、富有朝气、恪尽职守”的人大工作团队。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