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党纪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检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4月16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汝州市法院、汝州市检察院、汝州市公安局、汝州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其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汝州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及相关内设部门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018年以来,汝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公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充分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的意见,出台《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5月召开汝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会议。会后,各单位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二是走访调研,确定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和《方案》要求,由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八个调研组,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同时发放《征询意见表》,进行了广泛调研,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及检查情况,确定了7个内设职能部门(市法院刑庭、汝西法庭;市检察院侦监科;市公安局洗耳河派出所、小屯派出所、矿管大队;市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队)作为重点检查单位。三是注重自查,全面推进。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检查了市法院民一庭、民三庭、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温泉派出所等17个部门的自查情况。对办案单位的自查进行走访摸排,并调阅413件案件卷宗810余册,覆盖超过三分之一的办案部门。组织公检法业务骨干19人进行集中评查,发现3个部门存在问题比例超过20%。2018年7月份,在认真分析并追责的基础上,责令相关部门重新自查并报送整改报告,切实把自查工作做实,做出成效。四是调卷评查,反馈整改。在调卷评查阶段,抽调公检法业务能手及部分优秀律师20余人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抽查案件的卷宗进行互评互查。评查过程中,要求要有阅卷笔录和评查记录,全面如实记录评卷过程。此次共抽调343件案件650余册卷宗。2018年12月份,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及被评查的7个内设部门在结合走访、调研和自查、调卷评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将办案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反馈。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

    针对存在问题,汝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相关单位:一是明晰办案质量检查责任架构,层层落实。要明确专门的牵头机构,统筹规划推进相关工作,明确分办责任,做好层层落实。二是完善问责制度,加大错案追责力度。各单位对于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要拔高标准,积极参与,严格落实检查督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案件质量差错零容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自觉预防和减少案件质量瑕疵。三是要落实案件质量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管理监督部门作用,注重总结经验,拓展评查视野,积极发挥评查工作在提高办案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案件质效等方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案管部门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