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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虚向实有效监督努力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

郏县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阐述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突出代表主体地位,脱虚向实,有效监督,创造性地做好监督工作。

    一、强化服务保障,让代表履职实起来

    为解决闭会期间代表履职“虚”的问题,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我们一是实行履职承诺制,代表当选即签订履职承诺书,建立档案并及时公开,提醒代表时刻牢记身份,不忘职责使命。二是重视学习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先后组织我县四级代表1600多人次进行学习、培训,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及时开设“人大代表履职在线”微信平台,组织所有县代表进入“工作群”,代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问题,随时可通过手机终端提交意见建议,后台(选工委)审查整理后,即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办理,办理过程及结果及时在微信平台推送,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更加通畅,代表履职更加方便、快捷。微信平台自2017年12月运行以来,代表闭会期间通过手机终端提出意见建议116件,相关部门办理回复后,代表履职成就感明显增强。四是加大“家、站”建设力度,对照省、市提出的标准,召开现场会,督促各乡镇、街道高标准建设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入家进站”开展履职活动。同时在各代表联络站显著位置公示代表的电话等信息,“有事请找我,我为您代言”,更加方便群众向代表反映问题。目前全县共建成标准化代表联络站68个,全县1138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全部进站开展履职活动。五是坚持重点建议跟踪督办,每年都选取部分代表提出较为集中建议,由班子成员牵头,及时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承办单位,召开现场督办协调会,使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热情进一步激发。六是建立代表集中活动日制度,明确每单月的25日为全县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日当天,四级人大代表停犁驻耙,分别到所在的代表联络站,集中开展履职活动。今年代表集中活动日制度施行以来,已集中开展活动三次,各代表联络站开展视察调研、集中学习86次,提出意见建议92条,代表履职更加充实,“双联系”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科学选定议题,让监督内容实起来

    人大监督职权行使涉及面广,眉毛胡子一把抓,时间和精力无法保证,往往容易“走虚”。我们在选定年度监督议题时,自觉做到与县委同向、与政府合拍、与群众同心,综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除法律规定的听取半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监督议题外,坚持少而精,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求真务实,这样既有利我们集中精力把监督议题弄透,找准问题,有效推动工作,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减轻了负担。2018年除规定动作外,重点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进行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广阔渠管理使用情况、县产业集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3个专题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历时5个月,通过组织考试、调阅卷宗、回访当事人、现场调研等,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执行情况,指出的问题精准,相关部门服气,提出的建议可操作性强,整改落实效果明显。进行广阔渠管理利用情况调研时,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顶烈日、冒酷暑,利用6个半天,徒步35公里全线踏勘,指出5个方面26个问题实实在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今年我们把重点放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政法机关中层以上人员开展工作评议、北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问效上,目前正在有序进行。

    三、优化监督手段,让监督效果实起来

    启动主任会议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主任会议是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常设组织,法定程序要求少,便于组织召开。去年以来,我们立足主任会议法律职责定位,以听取工作汇报的形式,启动主任会议监督,弥补常委会会议间隔较长、会期较短的不足,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18年,共召开主任专题会议8次,先后听取县发改委、烟草公司、国土资源局等24个单位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会前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调研,掌握一手资料;会上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进展和部门职责履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参加会议的代表“当面鼓、对面锣”专题询问,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会后将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连同单位承诺事项一并列入监督工作台帐,安排相关委室跟踪督办,有力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监督效果明显,县委充分肯定,社会反响良好。“下沉”司法监督工作。为解决政法干警接受人大监督“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推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往深处走,我们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综合研判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决定“下沉”司法监督工作,对政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工作评议,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统一起来。今年重点评议公、检、法三个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经过单位内部和人大代表民主测评、政治和业务知识测试,24名(法院1名副院长、7名中层;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5名中层;公安局1名副局长、9名中层)评议对象已确定,目前正处于走访调研阶段。按照方案,8月份召开评议大会,代表要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90%的确定为整改对象,整改两个月后,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票决,赞成票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属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依法启动免职程序;不属于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县委或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工作评议开展以来,对政法干警震动很大,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坚持跟踪问效。为解决监督工作“水过地皮干”问题,我们一方面建立监督工作台帐,把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相关部门承诺的事项等“上帐”,安排相关委室跟踪监督,对研究处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一锤一锤钉钉子。另一方面及时开展“回头看”。2018年11—12月份,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28个单位,对常委会形成的39条审议意见、主任会议监督提出的74条意见、人大代表提出的132条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客观评价,对人社局、教体局等整改成效明显的8个单位予以肯定,对15个研究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提醒,并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流转到今年继续跟踪监督。   

    以上是我县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我们将以这次交流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虚心学习兄弟县市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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