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荣海、闫廷瑞、齐俊禄、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传达学习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基础建设座谈会暨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精神。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0月31日、11月1日召开,会期1天半。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审议《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草案)》,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