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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鲁山县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发展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遵循。思想是时代的先声,理论是行动的指南。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全面、持续、深入地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突出理论学习重点。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积极在全县人大系统组织学习,引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重要思想所蕴含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以及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

    实现理论学习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机关“周一学”集中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主题,创新学习载体,加强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强化每党组会议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力度。学习中,注重坚持原汁原味学、深入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全面领会“两个机关”“四个必须”“五个加强”“八个能否”等重要论述,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自觉贯彻到人大工作中。我们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中,一是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安排人大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始终保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准确把握“听从于党、立足于法、取信于民”的工作原则,忠实、依法、充分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和监督权,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保障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时刻不忘权力来自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推动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四是自觉加强“两个机关建设”,积极打造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修订完善《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扎实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大走访活动,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全力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高效化运行,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人大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在履职过程中,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开展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安排人大工作,始终保持与县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发展上同力。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召开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均在报请县委原则同意后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订《中共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

    三、依法忠实履职行权

    紧扣全县大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把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依法做出决议、决定,保证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开展。坚持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选准选好监督项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审查批准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依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情况进行备案。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审议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

    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行使选举任免权。严格实施任前考察了解和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法检两院提请任命的人员,认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先后就4名拟提请任命人员,做出了暂缓提请和不予提请的建议。严格遵循任职提请、供职发言、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切实规范推荐人选同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程序,人代会上“集体下团见面”,常委会前“机关集中见面”。坚持书面印发拟任命人选简历,并由提请人介绍拟任命人选有关情况。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宪法宣誓286人次。强化任后监督,依照《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测评办法》和《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组织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加强预算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坚持提前介入,督促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决算草案。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是否适当等方面的审查。扩大监督范围,积极稳妥开展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加强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注重监督实效,专题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着力促进问题资金的整改落实。

    把握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新常态下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围绕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大等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推动政府在加大创新驱动的力度、转变发展方式的速度上下功夫,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政府重大项目监督工作,特别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切实把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着力点放在项目安排的科学性上,放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上,放在项目实施的进度上,放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倍加关注改善民生,监督推动政府不断加强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

    贯彻新要求,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弘扬法治,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听取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工作情况汇报,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清理出重点检查监督的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每届轮候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审判、和审判监督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基层法庭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

    四、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建好代表活动阵地。按照《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依照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台账、有档案的“九有”标准,对全县各乡镇(街道)25个“代表联络站”进行提档升级。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按照就地就便、合理编组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纳入代表活动阵地开展活动。支持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行风评议员、人民陪审员,组织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和参加检察院开放日活动。组织不同层面的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参加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注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兴媒体,深入报道、广泛宣传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鲁山简报刊发代表事迹60多篇,鲁山电视台播报代表风采45期。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办理中组织专项视察,办理后听取办理工作报告,常委会上开展办理效果满意度测评。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出台代表履职管理试行办法,印制代表履职手册,为每一位县人大代表建立履职档案,作为代表连选连任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出台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暂行办法,推动县乡人大代表积极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注重加强人大组织建设。换届时,围绕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现实问题,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主动争取县委支持。最终,县人大常委会不仅新设立了城建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还从全县筛选7名科级干部充实到机关各委室任职,彻底解决了“一人一委”问题,在全市10个县(市、区)人大中率先把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了60%以上。

    注重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4个街道全部设立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派出机构,配备专职主任。20个乡镇人大主席全部实行专职配备,党政办全部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均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县委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人大干部与党政部门干部之间的合理交流。换届以来,人大机关先后有9名同志得到提拔重用,其中3名同志交流至乡镇和局委任职,另有6名同志调入人大机关。

    注重加强纵向联系沟通。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沟通联系,注重学习借鉴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机制、代表管理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各项工作日趋规范。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分片指导乡镇人大制度,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乡镇人大筹备召开好年度例会、开展工作监督、组织代表活动等,积极帮助各乡镇人大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较好形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六、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学深悟透做实,守住初心,勇担使命,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依法履职,务求实效,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在贯彻重要思想上,实现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指引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在提升政治站位上,展现新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

    在推进民主法治上,谋求新进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升民主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在保障民生改善上,彰显新作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推动政府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努力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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