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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宗旨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扎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

 

    人大监督是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的监督,是人民行使治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可有效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交流互动,坚持把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提交意见、建议,不仅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方式,更是完善政策举措、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吸收转化工作,坚持把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作为制定政策、实施决策、推进工作的重要参考。坚持主动征询代表意见。涉及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民生事项、重大工程项目论证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函、打电话沟通等形式,主动向市人大及常委会、人大代表介绍相关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每年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都向人大财经委汇报征求意见建议,内容及形式不断丰富完善,运用数据分析、图表列举等经济运行分析方法,实现了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有效衔接,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计划草案经市人大批准后,每半年对计划草案的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对价格、收费等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我委按照职能和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价格听证会,邀请熟悉市场行情、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呼声的人大代表广泛参与。近年来,我委先后举办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自来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邀请1-2名人大代表参加,对代表及各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修改完善学费、污水处理费标准方案。坚持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高度重视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了一套规范、健全、有效的程序机制。坚持主办建议答复件由委主任亲自把关、亲自审定,协办建议答复件由分管副主任审核把关。对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委主任亲自协调、研究办理,所有建议复文由委主要领导同志审核签发。建议办理期间,坚持做到主动沟通:首先,向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其真实意图,增强针对性;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详细沟通解释、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进一步征求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同时,认真填写答复意见沟通情况表,以备查询。近两年来,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0余份,建议办结率、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连续多年被评为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做好代表建议吸收转化。高度重视将人大代表建议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积极吸收代表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等各方面提出的有益意见建议,例如人大代表提出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呼南高铁河南段由洛阳经洛平城际高铁至平顶山西站并入郑万铁路的建议”等,我委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将建议转化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确保好的意见建议落地见效。

    二、维护人大权威,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高度重视人大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人大权威,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实现了发展改革工作与人大监督的“无缝对接”和“全覆盖”。坚持在人大监督下推进各项工作。对重大规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部署,编制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等,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接受人大审议;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及时将我委重要文件、信息抄送人大及其常委会,方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掌握情况,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参与和监督;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各项报告并建言献策。密切配合人大调研指导。对重大改革事项、重大决策建议、重大问题研究、重大资金安排等工作事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积极配合调研视察,协助做好服务保障。近年来,我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代表开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计划草案执行情况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题调研或视察,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调研视察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我委坚持把贯彻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准,对涉及我委的重大决议和决定,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坚决做到不走形式、不打折扣、不留余地。

    三、主动全力配合,坚持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报告后形成审议意见。我委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查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做好整改提升,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全委上下认真学习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审议意见”落实落细落到位。深入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项目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坚持边查边改、未评先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优化服务。深入开展“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扎实推进“四比四看”,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问题闭环协调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推进,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问题200余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容缺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086天;在全市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精准前期、全程代办”,大幅降低项目落地时间和资金成本。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归集、共享和推送信用信息数据4.1亿条,总量居全省第2名;探索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我委荣获河南省十大信用案例“征集组织奖”和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首次营商环境评价中,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居全省第2位,政务服务指标居第3位。

    下一步,按照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研究,严格落实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高质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事项、研究重大问题、实施重大项目等方面及时向人大汇报衔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在人大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水平,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为谱写新时代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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