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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在开展《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强调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法治意识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86日、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带队检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宏亮、副市长刘江一同调研。

  李萍一行先后到百合金山、鑫鸿佳园、中骏·世界城、盛泉实业公司钢架房销售部、同泰商砼项目及平息尊府等地,详细了解《条例》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询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李萍表示,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搞好城乡规划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

  李萍强调,规划服务于发展更要引领发展。要充分意识到“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过程中要葆有长远眼光和历史耐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与人民切身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养、安居乐业作为核心,着力破解制约城乡发展的深层问题,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在制定更在执行。要强化依法依规建设意识,依法从严查处擅自修改规划或违反规划乱批乱建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明确地区发展要求、了解群众真实诉求,多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做好衔接,推动规划顺利落地落细;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营造“自己的城市自己爱、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浓厚氛围,齐心协力推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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