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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履职责牢记使命勇担当

叶县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贡献,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们受到了极大鼓舞和激励。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交上一份优异答卷。19815月,叶县首次选举产生了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叶县人大常委会的新纪元、里程碑。叶县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国家权力,依法履职上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国家发展、社会大势、民生重点、社会热点难点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人大队伍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通过人大工作的开展与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坚定立场,向党看齐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领导下建立起来并不断完善的,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人民意志,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因此,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围绕工作大局,始终保持与县委同频共振,才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多年来,叶县人大始终以服从党的领导为最高政治站位,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始终把握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国家和党的意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尤其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就常委会年度工作、重要监督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全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中,坚持围绕县委安排部署,在各项工作推进的关键时点上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开展专项工作审议,以实际行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与县委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同时,叶县人大常委会常抓“学习型机关”建设,落实和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机关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办法,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把“周二学习日”雷打不动固定下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全员授课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学以致用相结合,通过“学习型”机关建设,始终把握各个历史时期的使命担当,肩头责任,精神品质,坚持干事创业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围绕中心,助力发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职责

    围绕中心、助力发展,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有其深刻的内涵。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更是重要政治机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委工作的重点作为人大工作的中心。在推动地方发展的伟大进程中,人大既是监督者,更是参与者,只有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才能凝聚起助推发展的强大力量。监督工作突出“实效”。自成立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就坚持把党委关注的重点,“一府两院”的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议题,在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的过程中,彰显人大的责任担当。比如近年来,叶县人大就全县治理非法采砂开展视察,提出了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坚决制止非法乱采滥挖,建立打击非法采砂长效机制,保证河道安全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痛下决心,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违法采砂行为,撤出河道船只181艘、清理沙堆78处,拆除洗砂台16座、违章建筑12处、供电设施2处,封堵航道230米,刑拘非法采砂业主4人,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视察调研突出“精准”。叶县实施的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商业区、昆北新城四大战略重点,特别是近年以来实施的新型投融资、“民生十件实事”、教育复兴、大气污染防治、非税收入清理等重点难点工作,县人大都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视察调研活动,对工作进度等方面实施监督支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尤其是我们针对近年来教育质量下滑问题,县人大联合县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0多人,成立四个调研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全面调研,座谈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士900多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同时,外出对教育发展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复兴叶县教育事业决策提供了翔实依据,得到了社会普遍好评。干部任免突出“从严”。严把干部“入口关”,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前资格审查、法律考试、工作考察、履职承诺、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尤其针对重要选举任免,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组织意图顺利实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近年来,叶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4名同志,因任职条件不足或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高等原因,给予缓任。在暂缓任命半年后,对再次提请任职的2名同志,重新进行考核,发现其测评满意率和群众认可度大大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考核情况,依法对其进行任命,不仅树立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严格性和权威性,而且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服务代表,保障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

    人民通过选举代表替代自己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是人民选举的代表,常委会是代表选举的常委会,我们的根在人民,主体是代表。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基础、最根本的就是看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只有为代表服务,对代表负责,才能激发履职热情;只有尊重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代表,才能增强工作活力;只有让代表参与,为人民代言,才能充分体现代表责任。因此在代表活动中,我们着力突出“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代表在反映人民意愿的同时,做好群众与“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地对群众理解不到位的政策进行解疑释惑,既当群众的代言者、社会事务的参与者、也当国家政策的宣传者。比如,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四级代表中开展了“助推脱贫攻坚、争做优秀代表”活动,倡导代表就近帮扶1-2户贫困户,开展“四个一”(每月串一次门、谈一次心、献一分计、办一件事),号召各领域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助推脱贫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共捐款86.7万元、捐物259件。市人大“助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我县举行,市人大代表、爱心企业家共捐赠价值100万元的扶贫物资,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品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加油。同时,坚持专项议题接待代表活动。三年来,针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疗振兴开展三次专项接待代表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全部参加,对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做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既推动了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又确保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有效性、针对性。

    四、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创新发展也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巩固完善的,也必然在党和人民的创新实践中不断实现新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时代特色,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基层人大工作必须根据时代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比如,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工作评议,通过评议工作,做到任免权与监督权、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从2013年开始,连续组织全县四级人大代表、基层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等千人左右对所有“一府两院”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进行测评,确定评议单位13家,要求整改单位50家,每年从评议准备、反馈整改到结果评价要经历三次常委会,历时10个多月。特别在2014年评议中,公安部门针对常委会提出的户政管理方面存在“入户难”和交通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等问题,不推不拖,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制定了“四个一律”等相关制度,建立了逐级代办、限期办理机制,当事人无须多次往返县乡即可办理。入户亲子鉴定过去需当事人到郑州等地办理,时间长费用高,公安局主动作为,把鉴定机构定期请到叶县办理,费用减少了近一半;县政府投入1600余万元,对城区电子警察系统、执法装备、警用特种车辆、办公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和完善,群众反映的一些路段缺少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在当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提升39个位次,执法满意度提升53个位次。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把工作评议改为专题询问,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新举措,制定出台了《叶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并率先在全市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政府19个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发问,全程电视录播,直接将专题询问活动置于公众和社会监督之下,有力助推了叶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平顶山人大、平顶山日报、东方今报、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民主与法制网等媒体纷纷对叶县人大询问过程和做法予以报道,引起良好社会反响,体现了叶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笃行务实的风采。只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才能保持人大工作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步工作中,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所在。我们将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权威,确保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叶县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下部工作中,叶县人大将切实担负起这一职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保证“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我们将不断完善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急最忧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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