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2年2月12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文峰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平顶山市全市和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预算监督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平顶山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萍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的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辉院长所作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侯民义检察长所作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