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党纪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加强学习 把握方向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郭桢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截至目前,我市已实施地方性法规7件,内容涉及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绿化、市容与环境卫生、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河道保护、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节约用水等方面,另外还有一部法规《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已审查批准,即将实施。

  近年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发展。党中央近期召开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我们今后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名的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把全过程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让每一项法规制度都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我市立法工作。在立项环节,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程领导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并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年度立法计划前报送市委审核批准。在起草环节,有关法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审定;如涉及重大问题都要向市委报告,由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坚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要始终把坚持人大主导地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体现到立法项目征集、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等各个环节。着力把握好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立项环节,一个是起草环节。在立项环节,就是坚持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好、编制好年度立法计划。通过明确立法计划的责任单位、任务要求、时间节点等,切实增强立法计划的刚性约束,确保年度立法计划高效率推进、高标准完成。在起草环节,要提前介入,指导做好委托起草、居中组织协调、参与法规草案框架结构和有关重大争议条款讨论、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加强督导推进等环节工作,确保法规草案按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三)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对于立法工作来讲,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丰富实践,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审议前,均要将地方性法规草案下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等征求意见,并通过《平顶山日报》和市人大、市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例如,今年的立法审议项目《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时,广大市民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对于养犬、宠物粪便处置、高空抛物、机动车礼让行人等问题提出了20余条意见建议,我们都一一进行了讨论、调研和核实,经归纳汇总后,大部分都在条例中予以体现。

  在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平顶山就如何做好立法工作作了交流发言。通过交流发言,省人大法制委主要领导指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工作流程图,对立法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节点进行任务分解、精准监控的做法很好,值得全省借鉴。2019年,我市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20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我们经过认真筛选确定了平煤神马集团法务部、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郏县人大常委会、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新城区湖滨路街道湖光社区和卫东区东安路街道葡萄园社区代表联络站等8家单位,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了授牌仪式,制定了工作制度。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保障了地方立法能够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传递老百姓的心声的“民意直通车”。今年,我们在征集国家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省级的物业管理条例修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等二十余法律草案相关意见建议中,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各方意见80余条,归纳整理后进行了汇总上报,其中部分意见建议被上级人大采纳吸收。同时,2022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过程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就餐厨垃圾管理、停车场设置等,也提出了意见建议。这都是在人大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新时代赋予了地方立法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