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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开展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调 研 报 告

  (2022年6月)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于5月底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对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鲁山县监察委和平顶山湛南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鲁山县磙子营乡佳禾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等地,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市监察委员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自去年9月份在全市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监察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提升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一是市监察委员会高度重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张雷明书记在市委第19次常委会上的要求,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县两级监委切实提升站位,迅速行动,对粮食系统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并加强对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去年九月份,全省专项整治动员会召开后,市监委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处置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情况。各县(市)迅速跟进,组建工作协调机构,形成上下一体、同步推进工作格局。三是督促市县两级粮储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向同级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9件。组织协调财政、发改和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在围绕职责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促各国有粮食企业围绕“人、责、粮、库”自查清查,确保问题查深查实。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458个,已完成整改343个,建章立制17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联动,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一是以市委开展粮食系统专项巡察为契机,同步对市本级和6个县(市)粮食系统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巡察,助推深挖细查,合力打好“组合拳”。共发现问题241条,移交问题线索77个。在总结舞钢市试点做法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监委主动对接审计机构,目前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已在全市铺开。二是市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制定自查自纠“回头看”方案,依托6个监督检查室及派驻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组等力量,组建6个监督检查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做到应改尽改、真改实改。市委巡察办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台账管理,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和回头看,确保“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通过日常监督摸排、巡察审计,深挖案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机制,全面梳理涉粮问题线索,快移快查快办市委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监委“一把手”亲自调度亲自把关,快速、精准、稳妥处置线索,并组建攻坚专班,快查快办涉粮问题线索,对案件办理标准、执法尺度等进行统筹研判,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67件,立案80件、141人,累计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纪政务处理87人(其中重处分7人),追赃挽损73.9万元。

  (三)强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专项整治长效长治。一是下发《关于围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强化和扩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市县两级监委督促粮食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鲁山县王金平主动投案为例,进行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郏县2名基层粮企“一把手”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全市粮食购销各责任主体开展警示教育会30场、以案促改16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起,促使主动说明情况3人、主动投案3人。二是对发现的涉粮领域风险点,市县两级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运行、质量监管、市场稳控等制度机制。督促粮储部门全面梳理制度漏洞,出台相关制度,持续推进粮食领域规范化、常态化治理。三是商请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兜清市县两级粮食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研究出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资产监管、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等问题的处置意见。计划成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大队、组建粮食产业集团公司、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力争从根子上解决粮食系统人财物管理混乱的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整改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县(市)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全市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率还不够高,总体整改进度较为缓慢,特别是推动深层次问题整改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关键环节出台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多,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市县监委需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质效提升。

  (二)查处力度还有待加强。个别监督措施落实不够具体、深入,致使专项整治部分任务落实不平衡。粮食购销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部分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还不够深入、细致,发现问题不够精准,监督成效不够明显。

  (三)监督职能需进一步延伸。市县两级监委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以案件查办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健全机制、促进发展还不够有效,需要进一步注重监督职能的延伸。还需要深入研究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产生的规律性问题、共性问题,帮助粮食企业治理顽疾,助推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市县两级监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突出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监督,紧盯党委政府的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的执行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粮食安全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二)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市县两级监委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粮食收购、销售、存储“三个环节”,责任、腐败、作风“三类问题”,人、财、物“三个重点”,从严从快、坚决查处涉粮乱象背后的失职失责违法问题,对涉及到的人和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彻查、绝不姑息。结合问题清单台账,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长期整改问题区分整改方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效能。深入开展日常监督,防范于未然,避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积压。强化跟踪监督,实现老问题完全清零、新问题动态清零。坚持举一反三,把落实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的刚性约束,长效固化专项整治成果。结合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和巡视巡察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有效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

  (三)进一步延伸监督职能,着力提升粮食系统治理效能。市县两级监委要深入贯彻实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和党内法规,善用“四种形态”监督执法,切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法依规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有关单位剖析问题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深化改革治理,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不断净化优化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调取证据、采取措施、查清事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探索监委专职监督与审计、信访、媒体、群众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在粮储改革中用足用好容错免责机制,支持推动我市粮食购销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担当尽责、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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