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许红兵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武中立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梁振云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窦士报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郭万春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沈伟轩、赵弘军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闫海潮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雨蒙、杨龙丹、崔晓鹏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免去:
杨慧的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弘军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万春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晓民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阮建国、雷举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遂根、李鹏举、郑涵、李春洋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