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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新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1月1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荆建刚、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文祥等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宏伟等3人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补选鲁春霞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经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并公布。
张明新指出,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市统筹推进“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事关发展全局,关乎民心民意。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按照“准备充分、保障到位、安全有序、风清气正”工作要求和“简洁简朴、务实高效”工作原则,严肃认真对待大会筹备工作。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筹备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细深实的作风,周密考虑,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团结协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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