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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1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建设“1236”战略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3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检查《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专题调研(6项)

  1.围绕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围绕我市保障房建设及人才安居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围绕我市绿能发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围绕我市粮食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围绕我市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围绕我市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询问(1项)

  结合《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养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满意度测评(2项)

  1.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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